本報訊 (記者張偉傑)11月24日,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不服民政部“警告”行政處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一案在北京市高級法院開庭,民政部政策法規司司長許立群作為訴訟代理人出庭應訴。
  2013年6月25日,民政部對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查明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存在未按規定參加2011年度社會團體年度檢查的違法行為,認為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決定對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不服,向一審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審法院認為,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客觀上未在法定期限內提交年檢材料、接受年檢,且並不存在不可抗力因素,於是判決駁回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的訴訟請求。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法院提起上訴。
  當日的庭審持續了近兩個小時,合議庭圍繞案件爭議焦點,通過當事人陳述、當庭舉證質證和辯論等環節對案件焦點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審理,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案件未當庭宣判。
  近年來,北京法院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取得新進展,出庭應訴率呈明顯上升態勢。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案件中,區縣級行政機關負責 人出庭應訴案件約占總數的92%,進一步促進了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的推廣。
  (原標題:行政負責人應訴工作取得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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