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海口5月15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李曉梅 通訊員 吳婷婷)記者5月15日從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海南省從5月起開始專項整治房地產市場,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收取誠意金、不按時交房、不及時辦理房產證等行為都在整治範圍內,以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將重點整治八大方面內容,一是未嚴格按照規劃建設的行為。對隨意變更規劃、違規調整容積率、封閉地下室、侵占公共部位等未嚴格按照規划進行建設的房地產項目進行整治。
  二是違規銷售行為。項目未取得銷售預許可,以收取誠意金等方式變相銷售商品房以及項目未經竣工驗收備案便交付使用的情況。
  三是未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的行為。開發企業向購房人交付商品房時,未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並嚴格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進行保修的行為。
  四是開發企業拖欠國家稅費或銀行貸款,以及違規收存、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的行為。
  五是不按時交付使用商品房的行為。項目未經竣工驗收備案便交付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未載明商品房交付使用條件和交付日期的行為。
  六是不及時辦理房產證的行為。開發企業違規建設、違規銷售、拖欠國家稅費或貸款、不履行法定義務,造成項目無法按時驗收、交付使用和辦理房產證。
  七是未實行合同網簽制度的行為。未嚴格按規定實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及合同註銷備案制度,存在一房多賣的現象;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存在霸王條款、規避減輕開發企業責任、隱性欺詐、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規條款。
  八是房地產項目相關信息不及時公開,發佈虛假廣告、散佈虛假信息、通過媒體發表文章等形式虛假宣傳,混淆視聽的行為。
  從5月起,整治工作先由企業自查自糾;7-9月市縣主管部門開展全面檢查;10-11月省級主管部門組織督查;12月,對全省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彙總、分析、總結,並將有關情況報送省政府。  (原標題:海南整治房地產市場 不及時辦房產證等行為將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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